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襄阳市茶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自:乡村产业发展科 时间:2025-07-02
索引号: 011158671/2025-18065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7-02
标题: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襄阳市茶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5-07-02 终止时间: 2025-08-02 来源: 乡村产业发展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襄阳茶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我局起草了《关于襄阳市茶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72日至82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电话:15795060820

邮箱:xysxccy163.com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72


关于襄阳市茶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襄阳茶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根据湖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现制定推动“十五五”襄阳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

2030年,全市高效生态茶园面积稳定在50万亩,可采摘茶园面积35万亩以上,茶叶年产量突破3.5万吨,茶园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率达到90%以上,机械化生产和清洁化加工水平全省领先,“襄阳高香茶”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显著提升,茶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利益链不断完善,核心产区亩平年收入过万元,茶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产业基础

1.大力改造低产茶园。对低产低效茶园集中连片按照技术要求改造面积达100亩以上的市场主体,给予每亩200元奖补,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

2.选育推广地方良种。对当年取得以“襄”字冠名的茶叶新品种审定(登记)证书的主体,每个品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壮大市场主体

3.培育茶业龙头。对首次通过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的茶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认定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称号的市场主体,在其他政策之外另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

4.促进茶旅融合。对依托茶园基地新创建并首次获AAAAAAAAAAAA级景区的茶园主体,在其他政策之外另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茶旅融合发展奖励。

(三)提升加工水平

5.推动技改提能。对一年内新建或改扩建清洁化加工厂房面积达到600平方米(含)以上、取得SC认证的,所购置茶叶加工的主要设备符合“襄阳高香茶”、“襄阳红”生产工艺标准,且一次性新购置设备投入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加工企业,经市、县联合验收合格后,市级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

(四)强化品牌赋能

6.加强公用品牌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襄阳高香茶公用品牌宣传推介等各类茶事活动,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市政府审定实施。对参加市级统一组织的襄阳高香茶展示展销活动的茶业企业,按参展级别适当给予补贴,其中国外3万元、国内省外2万元、省内1万元。

7.打造茶叶活动品牌。依托襄阳市融媒体中心开展襄阳高香茶茶艺大赛、加工竞赛、展示展销、全民饮茶季等系列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结合线上线下广泛传播,着力打造立足襄阳都市圈,辐射汉江流域的襄阳高香茶活动品牌,持续提升襄阳高香茶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

(五)拓展市场营销

8.扩大茶产品出口。除享受其他政策支持外,再对我市茶产品年出口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按海关数据)及以上的市级及市级以上的茶叶(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出口额3%(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襄阳茶走出去奖励。

(六)完善质量标准

9.健全标准体系。对主导起草发布实施国家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被省、市农业部门作为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模式)、技术标准的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七)发展社会化服务

10.支持社会化服务。按照“茶农种茶、企业制茶、公司销茶、专业社会化服务”的分工合作思路,鼓励茶叶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主体参与专业化茶园管理、专业化防治、专业化采摘、专业化用工等茶叶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委托市农科院每年选定3-5个服务好、潜力大、带动强的茶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培育,每个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统一领导和落实落地。建立由市领导“挂帅抓总”、茶叶产销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茶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和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将茶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四项行动”重要工作强力推进。加强对标学习,积极借鉴先进地区促进茶产业发展经验,促进襄阳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继续执行茶产业专项政策,将市财政茶产业发展专项按每年2000万元的预算延续到“十五五”末,统筹重点支持茶产业原料基地、经营主体、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市场营销、质量标准、社会化服务等重点环节。整合中央、省等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支持茶产业发展。各茶叶主产县分别制定出台支持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对照市级奖补政策落实本地配套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发挥金融支农扶农作用,鼓励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加大对茶叶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力度。

(三)落实要素保障。对符合全市茶产业规划,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茶叶加工、科研、物流、仓储类新上项目,其建设用地实行优先审批,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优先将重点产茶乡(镇)电力设施纳入农网改造巩固提升计划,保障茶叶加工清洁能源改造和产能提升的需要。

以上事项未明确资金出处的,均由市财政承担。同一奖补事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奖补,不得重复享受奖补。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襄政办发2021]2号文件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