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2024年农资打假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26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7952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2-26
标题: 襄阳市2024年农资打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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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和全年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持续保持农资管理的高压态势,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国为目标,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优化农资市场秩序,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突出专项治理,狠抓大要案件查处,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秩序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问题突出区域:对近年来农资抽检中出现不合格农资产品的农资经营户、省市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农资经营主体、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遏制假劣农资多发态势。

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的巡查监管,严查游商游贩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销售禁用农药、假劣兽药违法案件。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游击式”无证经营种子的行为、以试验示范销售未经审定的品种行为、未按要求备案销售种子的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水产养殖: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环节

销售环节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为重点。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工作。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襄阳市各级农业部门持之以恒地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活动。一是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巡查工作。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查找问题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查处,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在一线,尽力避免发生因农资质量影响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在春秋两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安、畜牧、渔业渔政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到当地农业主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和查处,各地将整改和查处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推进农资经营规范化试点示范工作。各县(市、区)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城区及各乡镇办好农资经营规范化试点,要求城区至少两个以上、每个乡镇1个以上农药、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规范化经营门店,做到无假劣过期农资、进货销售台账健全、农药处方执行到位、定点销售规范、农资摆放有序、废弃物处理到位、规章制度上墙、宣传管理跟进,环境秩序良好,由点及面普及到所有农资经营门店。

(三)开展水产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针对2023年水产品抽检中出现的问题,2024年襄阳市开展水产品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加大对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对养殖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氯霉素、氧氟沙星等禁停用药物进行药残抽检,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四)加大农资抽样检测力度,严打违法行为。随着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制售假劣农资的手段更隐蔽,技术更高超,靠传统的眼观、手摸很难发现农资真假,必须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尤其是对复混肥、饲料要通过抽样发现问题,对抽检含量不达标的产品要严查重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加强同省农药、兽药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跟进他们在抽检农药、兽药中发现的问题,对隐性添加、含量不足等问题,配合省直部门联合办案,严厉打击不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近年来,各地农业执法机构面临执法人员老化、执法设备滞后等系列问题,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招录,为农业执法注入新鲜血液,提高办案水平。采取多种途径争取资金,购置农业执法必须设备,提高执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抓紧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将农资违法案件查处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农资打假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农资打假协作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考核。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地(市、州)的农资打假考核方法,2024年襄阳市对各县(市、区)农资打假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对各地农资打假质量、农资监管水平、规范化农资店的创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执法信息报送及农资打假小程序填报等工作进行评比打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改进工作作风。要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农资打假搞形式、走过场,要加强对边远农资经营门店的检查,防止执法巡查不平衡问题的出现。要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有针对性地解决农资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的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宣传发动、巡查检查、监管执法等数据信息,按时填报“农资打假”APP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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