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资打假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暨春季农资打假督导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3-10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7974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3-10
标题: 襄阳市农资打假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暨春季农资打假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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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202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襄阳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稳粮保供和农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市农资市场检查和全年农资打假工作,为全市农业生产和全年粮食丰收保驾护航,襄阳市农资打假行动协调小组将派出工作组,分区包片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督导内容

按照《2024年襄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总体部署,狠抓春季农资打假督导检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全力保障农资充足供应,为稳定我市全年粮食增产和保障主要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严肃威慑制售假劣农资不法行为,积极推进农资领域社会化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全年粮食丰收。

(一)农资打假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包括:抽样检测、发现问题、整改查处等情况。重点打击农资产品销售环节中暴露出的假劣农资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

(二)农资经营规范化试点示范建设情况。农资经营门店的进货销售台账、农药处方执行、定点销售、农资摆放、废弃物处理、规章制度上墙、宣传管理等情况。重拳打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口子”镇、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和农资经营集散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 水产投入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情况,养殖水产品中禁停用药物的药残抽检情况。重点检查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等农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假劣兽药违法案件。

(四)农业执法能力建设情况。农业执法机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设备配置等情况。各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装备,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提高执法实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包括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三个责任”、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等情况;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宣贯,引导责任主体尊法守法用法;实施《湖北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惩治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

(六)检查对象主要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严查以黑作坊黑窝点制假售假重点的“假产品”行为;严查许可名称和招牌名称不一致、套取他人许可名称的“假名称”行为;严查未许可、未登记备案、资质过期等“无资质”行为;严查无台账、无销售往来记录等“无痕迹”行为。

二、强化工作手段 突出整治实效

(一)加强督导检查。聚焦春耕夏收、秋播冬种等重要农时节点,盯准重点区域、主要品种和新业态经营行为,采取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查找问题隐患,大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放心料。

(二)狠抓案件查处。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深化市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衔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增强监管与打击合力。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加大重大案件曝光力度,采取典型案例通报、假劣产品集中销毁等形式,增强农资打假的威慑力。

(三)推进智慧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农资检查模式。依法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应用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完善农业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行业管理、检验检测、农资购销、监督监管全市互联互通,推动“传统监管”向“数字监管”转型升级。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治理成效,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常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主体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鼓励建立假劣农资线索有奖举报机制,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督导检查事项

(一)种子: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行为。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设施人员条件、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制种情况、销售台账 等;检查种子经营门店规范经营落实情况。经营档案、经营资质、包装标识、登记备案、种源数量、种子质量等情况。

(二)农药: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十个重点产品为切入口,以豇豆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隐形添加成分农药,是否存在超范围推荐用药行为,重点查处未登记农药、禁用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等违法行为。

(四)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非法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人药兽用等违法行为。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兽药购销记录情况;兽药保管制度情况;兽药企业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执行有关休药期规定的情况;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拆包、分装,未实行 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经营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督导时间

2024310日至329

  1. 分组安排

第一组:检查宜城市、南漳县、襄城区。

组长:郭文强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方加强 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

余其红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第二组:检查襄州区、枣阳市、东津新区。

组长:孙 涛 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成员:李 全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第三组:检查谷城县、保康县。

组长:叶剑波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叶 勇 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

责人

樊新林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第四组:检查樊城区、高新区、老河口市。

组长:张娟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

成员:王亮 市供销社干部

胡 蓉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五、有关要求

1. 督导检查车辆由各组牵头单位解决,检查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组长按照时间节点自行安排确定,联络人做好联络事宜。

2. 各督导检查组安排好行程,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至少8家农资门店,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避免走过场。

3. 各督导检查组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综合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听取当地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所在地政府分管领导反馈。

4. 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组根据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做法等,撰写督导检查总结(包括检查图片、视频等资料),于3月30日前报市农资打假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汇总。联系人:李逢时,电话:15571068283,邮箱:xysna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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