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02505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1 |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
襄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依法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研究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专项整治行动、豆芽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打击水库违法养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打击生猪屠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起底清仓”专项行动、“稳粮保供”专项行动、“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规范动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重点检查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等农产品主产区,依法查处涉农违法案件,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今春以来,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一是从农资供应和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为切入点,狠抓农资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二是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重点打击农资产品销售环节中暴露出的假劣农资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重点巡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口子”镇、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和农资经营集散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成立“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及网络违法销售种子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对全市“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及网络违法销售种子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有针对性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为加强农资市场调研,及时掌握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所需重要农资供需情况,各县(市、区)结合春播供种需求,以玉米、水稻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抽查309批次,重点抽查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
(三)强化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按照部、省相关文件精神,襄阳市农资打假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暨春季农资打假督导检查的通知》,制定了《2024年全市农资打假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忽悠团”进村兜售化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全省网络违法销售种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经信局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检查工作。并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通过对农资市场经营门店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六查”(查经营资格、查品种、查包装、查标签、查农资经营档案、查质量)工作方法,加强对隐蔽窝点、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以及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检查力度,严查“两假两无”行为,即严查以黑作坊黑窝点制假售假重点的“假产品”行为;严查许可名称和招牌名称不一致、套取他人许可名称的“假名称”行为;严查未许可、未登记备案、资质过期等“无资质”行为;严查无台账、无销售往来记录等“无痕迹”行为。对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农资经营质量承诺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强化举报投诉及纠纷调解。妥善处理涉及农资矛盾纠纷,对于投诉事件及时调查,及时调解,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国家、省、市信访局通过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交办我局12件信访件,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系统交办22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处理12345 热线承办单466件,已全部办结。
(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一是以种子执法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结合“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紧盯春管春耕、三夏等重点农时,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产品质量、购销台账、产品标签等开展全面排查,加大对农业生产使用量大的农资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多发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立案查处种子9件,农药5件,肥料6件。二是以豆芽、肉类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按照厅2024年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溯源查处的文件要求,一点突破、多点联动,深挖案件线索,立案查处不合格豆芽产品案件7起。为进一步强化襄阳牛肉面品牌建设和市民早餐食品安全,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今年截至目前共办理豆芽案件10起。根据省食安委、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以畜禽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对畜禽养殖、屠宰等全链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运输销售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立案查处动物卫生监督26件,兽药9件,饲料4件。三是以“十年禁渔”为主要工作的涉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持续开展汉江禁渔、汉江水产违规养殖、涉汉江长春鳊种质资源保护区污水排放专项执法行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支队渔政大队负责江面执法检查,各大队划片分段开展陆上岸线和水产市场、渔具店执法检查,并联合公安部门、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群众举报多和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多次。2024年共立案查处56件,向公安部门移交刑事案件18起,累计出动执法车辆、船艇333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330人次,劝离批评教育180人次,印制和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收缴涉案船只4条、涉案电鱼设备3套,非法网具和禁用钓具140套(支),清理和销毁“三无”船只6条、销毁电鱼设备2套、收缴和清理地笼网220余条。制定市农业农村局2024水库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对辖区内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水体、网箱及围栏围网养殖、非法使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市13座大型水库及各县(市、区)中小型水库按10%的比例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四是以夏收农机安全质量为重点的农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联合城区农业农村局,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无牌无证、醉酒驾驶、违规载人等行为,并通过发放农机安全生产手册、《致广大农机手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向农机手和当地农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机具使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保养、安全防护、安全驾驶等知识,共检查农机具26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2024年全市共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5522 本,驾驶证614本,年检机车1091台,全市新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办证率达到100%。
二、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情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支队、各县(市、区)大队根据《2024年度全市“打假护农保生产”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5月16日“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和“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开展“打假护农保生产”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农业法》《畜牧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周期间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1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接收群众咨询2125 人次,在集中交易市场乡镇经营门店、养殖场张贴宣传海报 500 余条。二是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的同时,及时向农民宣传介绍购买农资时的注意事项,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农资产品。三是利用《襄阳日报》《襄阳三农》《云上襄阳》等媒体平台,组织发表各类宣传报道100多次,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群众对农业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按要求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八五普法典型创新案例,完成八五普法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资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农资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性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农资产品购销台账错登漏登现象较重,售卖假种子、假农药风险隐患高。
(二)普法的形式还有待创新。普法工作还是运用比较传统的手段和形式,现在流行的短视频平台的宣传较少,常态化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普法效果打折扣。
(三)普法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面对大量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学习运用上存在差距,缺乏深入浅出地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的能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需加强。
(四)执法经费装备配备存在差距。执法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基本执法装备不足,工作硬件设施不完善,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2025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方面继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操作,加强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提升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农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宽松的法制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突出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予以认真查处,严肃查处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产品等农业领域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跟踪关注,及时结案,对已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提高,对大案要案集中力量一查到底。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调各个单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发挥各部门的优势,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将农产品安全生产、农资经营流通以及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等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