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来自:法规科 时间:2026-01-22
索引号: 011158671/2026-0218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6-01-22
标题: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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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法规科

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职责,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创新试验区建设为抓手,通过源头管控、网格监管、严格抽检、问题攻坚等举措,全面筑牢农产品消费安全防线,依法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满意度和安全感。现将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研究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源头管控,从根源守护消费安全。聚焦农产品生产源头,构建多部门联动管控机制,从严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从根源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供销社等部门组建4个专项检查组,常态化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477个,发现并整改问题67个。抽检肥料、种子、农药243批次,受理消费者农资投诉举报97件,办结农资违法案件60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查处问题产品14.96吨,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和农产品消费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健全网格体系,筑牢基层维权监管防线。一是构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原则,在全市91个乡镇共建成7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形成108名乡镇监管员、1564名村级协管员、若干内管员的立体维权监管队伍,将消费维权责任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健全网格维权责任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化解消费安全隐患。二是完善追溯体系。深化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形成“源头把控、全程追溯、双向监管”的工作格局。重点引导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依托国家追溯平台,记录农事活动、打印合格证,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质量责任可界定。截至目前,平台注册用户达476家,实现100%追溯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覆盖蔬菜、水果、茶叶、核桃、食用菌等68个食用农产品品种,累计开具合格证29480张。三是构建信用体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构建“信用评价监管执法消费维权”长效机制,聚焦老河口市、枣阳市、谷城县等区域,以皇桃、大仙桃、汉水沙梨等优势林果品种为核心,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已有407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83家完成信用等级评价。

(三)强化抽检维权,严把农产品消费质量关。制发《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以消费者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隐患较高的农产品为重点,明确监测品种、区域、项目及标准,构建“上级抽检本级监测快速检测”三位一体的抽检维权体系。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元旦春节、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监督抽查,以及芹菜、茶叶、豇豆等重点品种专项监测、直供学校农产品专项监测等工作,累计承接抽检任务1041批次。扎实开展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年完成定量检测10783批次、定性检测5万余批次,实现重点农产品、重点区域全覆盖。大力推广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为乡镇监管站、生产主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80套,累计完成胶体金检测3万余批次。2025年,累计开展芹菜、豇豆农药残留定量检测267批次、速测1065批次,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21件。

(四)优化优质供给,提升消费体验。以“三品一标”认证管理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制定“三品一标”年检工作方案,加强认证后续监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申报“三品一标”产品,2025年有5家企业15个产品通过续展,新增绿色食品11个、农耕农品2个、名特优新1个,全市“三品一标”产品有效个数达210个。积极搭建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组织7家企业参加全国优质农产品对接会、第二十三届绿色食品博览会,拓宽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扎实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2025年获批15个优质农产品基地。

(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按照年度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检,针对省、市两级农产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依法依规启动立案调查,全年共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不合格样品查处率100%强化农业投入品执法。紧盯春管春耕、三夏等重点农时,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产品质量、购销台账、产品标签等开展全面排查,加大对农业生产使用量大的农资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多发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力度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办理种子案件3件、农药9件、化肥8件。三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联合城区农业农村局,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无牌无证、醉酒驾驶、违规载人等行为,并通过发放农机安全生产手册、《致广大农机手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向农机手和当地农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机具使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保养、安全防护、安全驾驶等知识。今年以来共组织农机安全检查35次,检查单位68家,检查机具172(套)四是强化动植物检疫监管。规范检疫出证全流程管理。全年新增畜禽运输备案车辆209辆(城区6辆),全市有效备案车辆达1161辆。2025年全市共检疫生猪874.3652万头,牛15334头,羊3882只,家禽2622.9464万公斤,禽肉产品1056.0767万公斤,牛肉20.5059万公斤。做好植物检疫防控为襄阳市佰世盛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两份苦木产地检疫证共计200,2000000株。74份苦木种苗调运检疫证书,共计1135007湖北国科公司出具油菜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共计17个品种,588000千克给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油菜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共计4个品种,252500千克市农科院玉米种子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和调运检疫证明共计800千克。五是强化渔政执法。加强对违法行为高发水域、水电站上下游江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湿地公园等鱼类聚集密集水域巡查。与市森警支队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禁渔态势分析和研判,与樊城区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执法支队、襄城区禁捕办及属地乡镇等部门开展19禁渔巡查和联合行动,复杂案件协调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探索涉渔案件有效生态修复机制,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中试行“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生态赔偿,修复非法捕捞对水域生态的破坏。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生态赔偿2例,放流各类鱼苗5万尾,办理渔政案件142件,移送公安17件。

二、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情况

积极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普法宣传体系,切实提升农民消费者维权能力。一是精准投放宣传资料。印制《湖北省种子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读本及农资选购、质量安全知识折页共计8200份,制作禁渔宣传横幅12幅,在乡镇村组、农资门店、集贸市场开展广泛宣传引导。二是聚焦关键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7·15诚信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期间,组织各县(市、区)大队开展主题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张贴宣传海报200余条。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汉江流域重点水域设置宣传牌,通过《襄阳日报》《云上襄阳》等媒体发布宣传报道30次,重点普及农资“四看三查”识别技巧、网络购物维权流程及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农民群众科学选购、依法维权

三、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依赖传统手段,对直播电商、网络平台销售农资等新业态的监管手段不够完善,溯源维权难度较大。

(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跨部门协同维权机制不够健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联动不够紧密,跨区域农资侵权案件的处置效率有待提升。

(三)普法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面对大量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学习运用上存在差距,缺乏深入浅出地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的能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需加强。

(四)执法经费装备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基本执法装备不足,工作硬件设施不完善。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深化农资市场精准监管。持续开展“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紧盯农资“忽悠团”、网络售假等突出问题,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健全协同维权体系。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打通信息共享通道,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复杂消费纠纷和侵权案件的处置效率。

(三)优化普法宣传工作。针对农村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通过“流动课堂”“以案释法”等形式增强宣传实效;依托媒体平台开设农资维权专栏,常态化推送选购技巧和维权指南,全面提升农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新业态监管、网络维权等业务培训,补充更新执法装备,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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