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1-08692 | 分类: | 审计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19-09-17 | ||
标题: | 关于襄阳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审计局 |
关于襄阳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7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振兴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行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升,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1%,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
——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财政支出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倾斜。减量化增长方式扎实推行,75个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项目投入运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4%和4.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1%;新落地PPP项目13个、总投资156.9亿元;发行各类债券75.4亿元,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全年化解不良贷款82.8亿元。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76个贫困村出列,76247人脱贫。城镇新增就业10.4万人,15家医院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支出比例进一步降低,提供医疗救助13.6万人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13.4万人,解决了3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物价保持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认真整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作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持续建章立制、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金额29.31亿元,整改率达到94.5%;完善相关制度110多项,处理处分79人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收支表明: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82.9亿元,支出总量282.9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176.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6.5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3亿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4亿元,当年结余2亿元,滚存结余21.2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财政、税务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细。有19个项目11.84亿元的支出没有编入年初部门预算,而以“年初非部门预算”安排使用。二是财政代编规模仍然偏大。本年度财政代编项目预算支出占项目支出的51.11%。
2.项目支出编制不够科学。一是项目预算编制脱离实际情况。部分项目在上年安排的预算未执行的情况下,本年继续安排此项目预算,至年底未执行或调减了预算。二是项目支出编制整合统筹不够。本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共编制1480个项目支出预算,存在同一部门同一项级科目下设有多个项目现象,项目之间内容基本一致,需要进一步整合统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薄弱。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只将5家国有独资企业的资本收益纳入预算编制,其他国有控股及参股公司未纳入。二是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存在有预算不执行,无预算又在执行的问题,涉及金额2.84亿元。
4.无预算项目支出。一是预算安排不足,“寅吃卯粮”。连续两年工业倍增发展专项支出预算安排不足,采取本年预拨下年列支拨付资金1.19亿元。二是无预算列支借款核销支出2.05亿元。
5.“以拨代支”专项支出。主要是以拨代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21亿元。
6.收入核算不实。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35亿元,其中: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32亿元、应缴未缴政府性基金收入2.01亿元、未计未缴财政收入0.02亿元。二是未足额征缴土地出让金。截至2018年底,超合同期限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7.38亿元。
(二)财政政策执行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未及时申请使用,滞留上级专项资金。其中:滞留本年专项资金2.95亿元,滞留以前年度专项资金1.47亿元。
2.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对重大项目支出实现绩效评价面低。2018年组织专家对2017年36个市级重大项目金额50.63亿元进行了评价,占全部项目支出26.79%。二是部分项目绩效内容编制不够科学。抽查了部分重点专项,存在项目绩效内容编制不精细、不科学,目标空泛,难以计量。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还需完善。市级专项支出预算编制和批复在前,对上一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在后,绩效评价结果只能跨两年运用,不能及时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对专项支出预算实行调整。
3.应作财力重新安排的国企改革补偿资金等款项1.55亿元,长期挂账未重新安排使用。
4.资金支付未达最终收款方。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用于缴纳社保费、水电费、税款及备用金等0.42亿元。
5.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主要是往来资金核算不规范,清理不及时17.09亿元;注入国企资本金及投资基金未计入股权投资3.04亿元;政府债券未及时核算38.23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分析、核查了69个部门及所属223家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一是9个部门存在年初结转未编入预算8787万元。二是部门预算执行率参差不齐,执行率超过120%的部门有15家,执行率低于50%的部门有8家。三是34个部门的177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60%。四是4个部门向协会学会等非预算单位拨款250.51万元。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5个部门应收未收和应缴未缴财政收入722.87万元。二是6个部门扩大范围支出158.61万元。三是2个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360.15万元。四是15个部门违规政府采购343.25万元。五是16个部门挪用专项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187.81万元。
(三)公务支出与公款消费不合规。一是37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217.68万元。二是24个部门公务接待超标准和支出要件不全。三是12个部门超标准报销会议费和支出要件不全。
(四)财务核算与管理仍然薄弱。存在财务审核不严,使用不合规票据,不能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账表不符,财务信息化管理不规范,核算内容不够真实的问题。
三、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2018年9月至12月间化解政府债务29.42亿元。从审计情况看,一是将由县市区的债务计入本级债务39.28亿元。二是虽然成立了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但实际上多头管理,缺乏统筹协调,不能有效发挥监管作用。
(二)扶贫审计情况。
组织对6个县市2018年度扶贫政策落实、资金分配使用及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5个县市44人健康、教育等兜底补贴未保障到位10.8万元。二是2个市未按要求对26个村、2164名贫困移民实施技能培训。三是1个县未完成8户13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4个县市未完成86户170人搬迁入住任务,3个县1361户已搬迁住户的旧房未及时拆除,2个县市2680户易地搬迁迁出区复垦工作未实施。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准确。4个县市1621名贫困人口信息不完整、贫困识别不精准。
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4个县市虚报项目支出骗取扶贫资金50.3万元。二是5个县市分配扶贫资金不精准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182.65万元。三是3个县扩大范围安排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746.86万元。
4.扶贫项目效益效果不佳。一是2个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不善,造成损失13.32万元。二是3个县7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或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搬迁户生产生活不便。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
对4个部门5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个部门违规施工6处和私设水坝养鱼3处;4个部门违规建设厂(场)房、景观设施等16处;1个部门河库长制落实不到位、水环境质量指标未完成;1个部门生态保护项目进展缓慢、污水直排。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民生资金审计发现:2个市存在超范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7个县市区近20个经销商或合作社差价购机、虚假销售或囤机倒机以套取农机购置补贴;6个县市区179所幼儿园办园证件不齐全、7个县市区17所幼儿园人数超限额和350所幼儿园大班额等超办学承载能力;5个县市区移民人口数据不准确,2个市未按要求开展移民技能培训;5个县市区低保特困对象80人应救助未救助;4个市区不符合条件的85人享受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服务;3个市区阳光家园项目准入和服务内容不达标;5个市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管理不到位。
(二)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存在偏差。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挪用、滞拨农业专项资金222万元。二是2个沼气池工程项目停建,致使项目资金48万元未发挥应有效益。三是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财政奖补资金254.91万元。四是部分农村户厕建设任务完成量上报不实,已完成的质量不达标,环境改善的功能性目标无法实现。
(三)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4个县市在资金调度中违规收费533.57万元,1个市在安居工程建设中违规收费63.04万元,7个县市区28个单位在民生资金分配中违规收费316.63万元。
五、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13大类25项民生资金进行了大数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涉及7类民生资金484.54万元。二是信息未共享、审核把关不严,致1700名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领取10类民生资金补贴431.82万元。三是18个民生工程项目中存在借用资质现象,涉及金额162.45万元;涉农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4070.12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对3县市2008年至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完成8455套。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包括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不到位4560万元、扩大支出范围760.64万元。三是工程建设和管理使用绩效不高,有2个安居工程项目1014套房屋开工超过3年未建成,有4332套安居工程住房长期空置,未发挥安居保障作用。四是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94户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领取补助资金41.98万元。
(三)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方面,8个工程项目中有6个项目先施工后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部分项目未招投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中标,涉及金额1.72亿元;违法转包分包,涉及金额1.35亿元;有的监理公司未履行监理职责,未对质量问题及时监督整改。二是棚改征迁方面,项目指挥部未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方案、扩大征收补偿范围和标准。三是社会中介质量方面,审计调查了4个工程项目,涉及6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5家出具的咨询报告存在质量问题,多计工程价款3762万元。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委托,对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或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这些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够规范,收支超预算,扩大成本支出范围等,涉及金额4.66亿元;二是执行财经政策不够严格,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无预算政府采购,挪用和滞留专项资金等,涉及金额3.14亿元;三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仍然薄弱,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涉及金额1.38亿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5起,涉及153人,涉案金额3.42亿元。
八、审计建议
(一)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与减税降费形成合力,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切实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四是全力推进减量化增长,建立健全长效投入和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二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合使用各类涉农资金,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精准施策、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三)推动财政支出加力提效。一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加大对创新创业、民生实事、普惠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二是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管,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
(四)切实增强综合监督合力。一是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统筹衔接,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实施综合监督全覆盖,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容纠并举,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三是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切实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本报告反映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都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诚恳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转变作风,努力尽责担当,为襄阳“一极两中心”建设谱写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