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自:襄阳市审计局 时间:2020-01-10
索引号: 011158671/2021-08693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0-01-10
标题: 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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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审计局

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1224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8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襄阳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和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跟踪监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的审议意见,围绕“治已病、防未病”工作目标,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督办、政府统筹、部门履责、审计跟踪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审计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整改督办链条更完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维护经济安全运行和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市委书记李乐成、市长郄英才等市领导先后57次对审计上报的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整改纠正问题,研究原因对策,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不断提升我市财政资金使用质效。市委审计委员会建立了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部门将各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形成监督合力,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市人大通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跟踪调研、整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相关政策落实。市政府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下发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内容和时限,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督办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面整改、真实整改、彻底整改。

(二)压实主体责任,整改工作措施更有力

各地各部门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整改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整改时间表,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审计整改措施更加扎实。一是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农业、水利、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管、具体抓,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整改牵头单位认真落实牵头整改和督办责任,住建、规划、环境等部门根据整改分工要求,迅速向各地各单位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督促地方和单位认真及时落实整改要求,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制度,明确审计组长为“督促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审计过后“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化”,持续跟踪检查、逐项销号。

(三)持续同步跟进,执纪问责要求更严格

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同步追责问责力度,凡涉及需追责问责的审计情况、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市纪委监委都逐件登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督促各级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快速交办,限期查结,确保问题线索不遗不漏,违法违纪问题查清查透。今年以来,已移交民生领域、精准扶贫、重点投资项目、经济责任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措施不到位、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38起,已对74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追究刑事责任8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34人。

(四)坚持成果导向,标本兼治成效更明显

各地各部门以审计查出问题为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审促改、以改促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到既“治已病”,又“防未病”。据统计,今年以来,一是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及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28项,推动相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巩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规范办学行为;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掀起“利剑行动”肃整风暴,将弄虚作假的46家投标企业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将8名有不诚信记录的人员剔出评标“专家库”,推动全市建筑招投标市场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及建议,制定和完善行业性制度办法35项,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如市财政局出台了《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市人社局出台了《襄阳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规范了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三是部门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办法34项,加强了单位内部牵制、审核、运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如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通知》等10项制度,规范了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

二、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各类问题405个,问题资金49.99亿元,截至201911月底,已整改到位金额47.56亿元,整改率95.13%。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7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细、财政代编规模仍然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9年、2020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实行零基预算,将项目资金细化到部门,减少非部门预算与财政代编预算数,逐步降低财政代编规模。年初确实不能细化到部门的财政代编项目预算,年中及时分配到部门。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脱离实际情况、项目支出编制统筹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相关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8亿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2019年预算编制已对相同内容的项目支出进行了统筹整合。

(3)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3家国有控(参)股公司经营收益纳入了预算编制,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预算执行。

(4)关于预算安排不足、无预算列支借款核销的问题。市财政局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和暂付款清理机制,编制项目三年滚动预算,加大了借款清欠力度,按照“账销案不销”的原则,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予以调账核销。

(5)关于“以拨代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将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统筹用于我市“三供一业”改造工作。

(6)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未足额征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核清相关财政收入并缴入金库2.35亿元,已清缴土地出让金6.7亿元。

2.财政政策执行和会计核算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滞留上级专项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本年及以前年度滞留的专项资金4.42亿元拨付至预算单位,今后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部分预算支出未设立绩效目标、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面低及部分项目绩效内容编制不够科学问题。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同时将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多层次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应作财力重新安排的款项挂账、往来资金核算不规范及会计核算不够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组织专班,对历史挂账及内部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清理,纳入财力重新安排使用1.55亿元,调账处理往来款项17.09亿元。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事项已补充相关凭证,作了账务处理。

(4)关于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用于缴纳社保费、水电费问题。市财政局组织专项检查,对市直单位不执行公务卡结算目录、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大额支出规避财政审核程序先转后支、公务卡管理使用风险意识薄弱等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单位认真查找问题产生根源,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家单位及时清理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市行政审批局等23家单位充分结合部门职能任务,加大预算编制与工作事项结合力度,做好事前调研和测算,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市招商局等34家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适度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规模,并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市扶贫办等4家单位已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正在规范解决向协会学会等非预算单位拨款问题。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应缴未缴财政收入、违规政府采购、挪用专项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旅游专项和航线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调账、上缴非税专户及清退的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中:市文化旅游局等6家单位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1.75万元;市交通局等5家单位上缴非税专户24.87万元;市财政局等6家单位正在研究制定家属院物业管理费征收办法,强化财务支出审核力度;市发改委等15家单位及时规范了政府采购程序;市农业农村局等16家单位归还原渠道资金187.81万元;市文化旅游局科学编制项目绩效,出台实施细则,引入第三方机构审核,对全市旅游地接开展专业审核;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同航空公司的洽谈沟通力度,进一步降低我市航线补贴标准与财政压力。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报销会议费、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和支出要件不全的问题。市科技局等12家单位加强了因公出国(境)预算的管理;市经信局等26家单位按照公务接待报销程序,认真核对报销要件;市住建局等9家单位认真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租车用车审批手续;市公积金中心等26家单位加强了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审核把关;市人社局等16家单位补充完善了相关出差审批要件。

4.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商务局等31家单位已补录固定资产395.57万元;市发改委等6家单位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办法,并对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7家单位规范了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市贸促会等2家单位及时完成了公车改革车辆下账处理,市商务局等3家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待相关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市人社局等34家单位及时清理了往来款项4786.98万元;市残联等56家单位对会计科目使用错误的问题进行调账处理,撤消归并了银行账户,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三)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1.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审计整改情况

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了统一管理、动态跟踪的监管机制,将应由县(市)区承担的债务39.28亿元转贷至各县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考虑各县(市)区财力,计划通过5年时间,采用减少各县(市)区限额,增加债务余额的方式予以扣回,将实际债务主体落实到各县(市)区,真正做到债券资金使用者和债务承担者一致。

2.精准扶贫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5个县市已将44人纳入保障范围并发放补助资金10.8万元,1个县已支付了77户入股贫困户分红资金30.65万元。二是2个市已加大了移民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调整培训方式和内容,扩大了培训面。三是1个县对不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813人,已退出搬迁计划,并从信息系统中剔除;3个县市83162人已搬迁入住安置点,1个县16人已申请退出易地搬迁项目,1个县22人搬迁对象因外出务工处于失联状态暂未入住,已责成镇政府做好联系,使其及时入住。四是3个县已及时拆除1361户搬迁住户旧房2个县市已复垦完毕。五是1个县已将安置房超出面积由乡镇政府回购,房屋建设资金已退还财政专户,分配不当的面积已全部调整到位。

(2)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准确的问题。4个县市已将不符合条件的261名贫困人口从系统中剔除或重新标注,对1360名贫困移民进行精准识别,并按要求建立贫困移民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移民后扶人员信息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人口信息对接。

(3)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一是3个县市已追回被套取的扶贫资金40.7万元,1个市将虚列的9.6万元工程款调整至其他项目实施。二是5个县市追回被挪用的扶贫资金182.65万元。三是3个县将扩大范围安排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746.86万元归还或追缴至相关财政专户。相关地方对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4)关于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一是1个县对产业扶贫推进不力的村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迅速整改;1个县对项目损失果苗进行了补植落苗二是2个县对易地搬迁点配套设施进行了统筹规划,1个县正在布局配套主导产业。

3.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情况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内部联合查处,已对非法占用林地开矿、施工6处和私设水坝养鱼3处的问题整改到位。

(2)襄州鹿门寺风景区管委会等4个部门通过联合查处、下达督办通知书及补办相关手续等措施,整改了违规建设厂(场)房、景观设施、办公用房等14处。

(3)老河口市梨花湖风景名胜区落实了河库长制,按实际取水额度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正待审批。同时,全面整治生活垃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已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对限养区实行粪便无害处理,2个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土建工程进度约90%设备安装约30%整体工程形象进度约75%;两处入河排污口通过整改,经专家评审达到设置标准,得到了相关部门批复。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民生政策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超范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差价购机、虚假销售或囤机倒机以套取农机购置补贴等问题。7个县(市)区通过收缴财政、约谈告诫及加强政策实施管理等方式整改到位,如宜城市已全部追缴超范围享受的农机购置补贴24.14万元;襄城区约谈了5家农机经销企业暂停其补贴资格6个月;樊城区约谈了1家经销商,并追缴违规领取补贴0.18万元;老河口市给予农机公司警告处分,罚款6万元,暂停相关农业合作社和农机公司补贴资格12年。

(2)关于幼儿园办园证件不齐全、人数超限额和大班额现象等问题。7个县(市)区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开展专项检查清理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如枣阳市下发了《关于枣阳市幼儿园片区划分和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合理设置划分年龄班并控制班额,16所手续不全幼儿园10所已办理相关证件4所正在办理中2停办,大班额现象涉及的2所幼儿园已全部整改到位。樊城区对11所无证办园幼儿园注销停办4所、停止招生5所、办理登记手续2所。

(3)关于移民人口数据不准确、未按要求开展移民技能培训以及应救助未救助低保特困对象的问题。5个县(市)区已对移民名单做了更新调整;2个市加大了移民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调整培训方式和内容,提升了培训效果;5个县市及时办理了救助手续,发放救助资金41万元。

(4)关于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托养服务、阳光家园项目准入和服务内容不达标以及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6个县(市)区通过出台制度文件、追回资金及加强审核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其中:枣阳市、襄城区残联出台3管理办法对残疾事业专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樊城区追回不符合条件的20名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费4.28万元;宜城市已追回托养服务资金0.9万元,正加紧制定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襄城区停止拨付3不符合托养条件人员托养费用,追回虚假培训资金0.4万元,补充开展了为期5天共70人次的残疾人培训;枣阳市严格按照阳光家园项目实施方案和细则开展工作,成立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招投标工作。

2.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审计整改情况

襄州区已安排拨付了支持新型农业专项资金222万元,挪用的粮食生产发展资金20万元已归还原渠道;停建的2个沼气池工程已建设完工;对多支付的土地深松补贴24.91万元调整用于2019年土地深松整治;责令相关合作社将多领取的项目资金230万元上缴国库,对拒不配合整改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对农村户厕建设实行台账管理,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统筹布局,完善设计方案,严格建设技术标准,及时完成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旱厕拆除工作。

3.乱收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4个县市违规向企业收取调度资金利息问题。1个县已全部清退企业50万元,3个县市上缴国库451.92万元,1个市转为企业借款的风险保证金31.65万元。

(2)关于1个市违规收取白蚁防治费和新型材料专项基金的问题。已将违规收取的63.04万元退回安居工程资金专户。

(3)关于7个县(市)区28个单位在民生资金分配中违规收费的问题。7个县(市)区相关单位已将违规收取的费用清退或上缴财政专户316.62万元。

(五)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针对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的问题。9个县(市)区对挪用的7类民生专项资金通过归还资金原渠道、上缴非税专户、调账及规范资金使用等方式整改421.19万元。

(2)针对信息未共享、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领取10类民生资金补贴的问题。相关人员违规享受的待遇已经停发,目前已经清缴资金367.86万元,剩余资金正在追缴或办理有关手续。

(3)针对民生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借用资质、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加强项目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3个县市采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调整项目计划等方式积极整改,已完成目标任务4356套,剩余4099套正在整改中。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1个市已将多支付拆迁补偿款及劳务费65.64万元全部收回;1个县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919.52万元已收回国库统筹用于民生项目;1个县从棚改专项资金中支付工作经费4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工作费用从本级预算中列支。

(3)关于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南漳县空置公租房已分配41套,购买的安置房已销售680套;宜城市闲置的公租房828套和经济适用房48套已制定分配方案,长期开工未建成的公租房702套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长期未完工的300套棚改安置房已达到交房条件,长期闲置的84套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正在整改中;枣阳市长期闲置的公租房已分配1953套,剩余312套正在分配中。

(4)关于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2个市已全部整改到位,取消违规享受待遇人员相关待遇,追回补助资金30.93万元,收回公租房14套。

3.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建管中心等10家单位已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制定招投标相关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论证,对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重新招投标,约谈警告了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单位负责人以及监理公司负责人。

(2)针对棚改征迁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城区政府已经采取逐户调查、清退资金、对中介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除名等整改措施,目前已清退资金219.06万元。

(3)针对社会中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汉江国投已停止办理审计调查的五个项目工程款和中介咨询费的支付,对五个项目的量价进行重新核实,现已完成两个项目的复核工作,核实后的多计工程款将在支付工程款或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同时,已将2家中介机构5名造价咨询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印发了《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核中介机构预选库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机制和制度。

(六)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201911月底,17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12大类问题金额9.21亿元,已整改到位8.98亿元,其中:通过规范预算管理、归还资金原渠道、及时拨付资金等方式整改5.64亿元,通过上缴、清退、追回资金等方式整改1.2亿元,通过补充完善手续、规范采购程序等方式整改0.43亿元,通过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招投标流程等方式整改1.42亿元,通过清理调账等其他方式整改0.29亿元,整改率达97.5%,制定整改措施41条,修改完善规章制度8个。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举一反三,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和提高,整改工作效果较好。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打算

截至11月底,仍有少量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一是部分市直单位7617.9万元往来款未全部清理到位,主要是部分往来资金时间跨度长,需依照核销条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二是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咨询报告多计工程款3762万元未完全整改到位,主要是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多年,施工期间现场实际情况无法还原,施工单位与汉江国投公司重新复核意见分歧较大,工程量的重新核实工作推进缓慢。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市人大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完善整改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合力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时间跨度长、形成原因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找准症结,确保整改不遗一事、不漏一项。二是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系统分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和矛盾,建立健全规范预算管理、重大项目实施及民生政策落实等制度办法,强化惩戒和教育,发挥信用监管体系作用,做好“治已病、防未病”工作,着重解决体制机制制度上的缺陷,推动管理措施更加健全,整改质效不断提高,防止问题反复发生。三是进一步推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全面开发和整合各种监管信息资源,搭建信息共享渠道,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事前事中监管,构建协同共治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