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3413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11 | ||
| 标题: | 中共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4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2024年7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坚持高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班,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纠、清、问、建、举”整改标准,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并结合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责,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安排部署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市农业农村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提高全市“三农”工作水平为目标,科学制定完善了“大棚房”问题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国有资产监管、财务管理等多项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形成长效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各类重要会议与文件列入学习计划。二是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读书班,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展开深入研讨交流。三是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并深入研讨交流。四是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读书班1次,研讨交流共计8次。
2.关于“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推进缓慢受到通报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方案,对全市土壤“三普”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督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二是专题召开约谈会,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约谈了“三普”工作滞后县(市、区)的党(工)委书记,要求各地全力完成相关工作。针对部分地区采样进度缓慢问题,市三普办多次组织督查专班前往开展调研指导,督办进度,要求压实责任、倒排工期,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抢抓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省级年度采样任务。三是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加强各方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到2024年5月1日全市已按省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3.关于“对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主导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自然资源部门部门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整改,牵头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即大棚房问题)的整改和“非粮化”问题整改。二是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强化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的工作领导。三是督促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整治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果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等“非粮化”问题以及“大棚房”问题整改,督促各地建立工作台账,对各地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核查,确保推动巡察整改限期“清仓见底”,目前,15个问题均已整改销号。
4.关于“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作,厘清部门职责,牵头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即“大棚房”问题)的整改,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压实县(市、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二是印发《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组织各地对2018年以来锁定的194个“大棚房”问题开展“回头看”,并对近两年新增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地均未出现“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
5.关于“督促指导县(市、区)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力度不够,导致建设项目整体进度偏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一周一调度一安排”压茬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相关工作,与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一起、抽调各县(市、区)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各地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市领导。针对整改进度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工程质量类问题作为民生实事,实行局党组成员领衔包保、督促整改,同时作为问题线索进行移交。二是通过倒排工期,集中力量,强化措施,挂图作战,高效推进,省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任务54.73万亩已全部完工,在全省粮食安全考核中没有被扣分。
6.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督导调度责任压实不够,导致县(市、区)项目自验进度偏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指导各地通过倒排工期、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快施工进度,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形成具体问题清单,在全市开展“回头看”,组织交叉检查组对9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三是印发《襄阳市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2019-2021年项目,我市在2023年年底已全部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省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任务54.73万亩,2023年年底已全部完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项目自验率达100%。
7.关于“督促县(市、区)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分组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地农业部门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大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二是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拨付资金3.4亿元,资金支出率达到95.5%,年终考核襄阳地区资金拨付没有扣分。
8.关于“扶持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还有差距,农产品精深加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全市新增19家省级龙头企业,总量达到151家,稳居全省第一,襄阳鲁花、香园食品2家企业成功晋级为国家级龙头企业。二是牵头组建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专班,制定工作推进机制,合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建设。三是2024年全市12个项目共获省级产业链扶持资金3653万元,占全省资金的9.13%,较2023年提升3.7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3位,占比和排名大幅提升。四是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纳入全省生猪产业集群范围,三年共获得奖补资金8000万元;支持樊城区新建三尚牛羊屠宰场,填补我市牛羊加工空白。
9.关于“打造国家、省级重点品牌产品数量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襄阳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襄飘天下”品牌建设运营推广,擦亮打响“襄”字号农产品品牌。二是积极参展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湖北农博会、武汉农博会等主流展会,强化品牌宣传。三是持续争取襄阳牛肉面纳入省级战略,奋力推动我市品牌在全省叫得更响,推动指导牛肉面标准制定工作。四是在全市大力推行稻虾、稻鳖、稻蛙为代表的双水双绿稻渔种养体系,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0余万亩,2024年我市水产品总量21.8万吨,其中名特优产量9.3万吨,水产名特优占比42.7%。
10.关于“农业科技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解决华农基地预付款1500万元,完成农科院基地第一批财评报告5500万元;协调汉江智投筹集资金5800万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华农襄阳校区投入了试运行,共迎接9批次、9639名师生到襄阳校区开展耕读教育。二是推进种业企业自主研发,小麦新品种“襄麦90”,通过湖北省审定;小麦品种“襄麦46”通过国家审定,是近20年我省首个通过国家审定的小麦品种。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湖北省2024-2025年度农业主导品种,我市推荐的2个小麦品种“扶麦368”和“鄂麦590”,以及1个玉米品种“正大506”入选。
11.关于“农业机械化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上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69亿元,占全省的23%;全市新购置农机具29703台,惠及农户17984户;新增农机总动力41万千瓦,农机总动力累计达到817万千瓦,全省第一,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9.9%。二是全市报废老旧农机21656台,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推进山区县农业机械化进步,2024年三个山区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88.1%、74.9%、86.7%。
12.关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12家农机合作社参与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获得补助资金280万元,提升了农机合作社经营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9家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农机社会化服务头雁培训班,提高了经营管理能力。县(市、区)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开设了农机班,强化机手操作技术能力。三是组织9家农机合作社参与省级农机区域社会化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强基础、提功能。2024年全市新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4家,全市农机合作社农机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达到303家,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13.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推进“十百千”工程建设“三美”乡村的实施意见》,把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三美”乡村建设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二是印发农村厕所革命2024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提示,多次开展督办和实地调研,每月调度进度,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6.6%,高于全省2个百分点。三是积极探索粪污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组织枣阳市、谷城县成功申报并实施省级2024年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试点11个。
14.关于“指导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实施百企牵百村、百村帮带联盟、百强示范引领“三百共富”行动。截至2024年底,全市纳入统计的2451个村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居全省前列,远高于全省平均和省级目标年经营性收入10-30万元的村较去增长2.43%,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村达679个,其中50万元以上村达278个。二是2024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资金5050万元,支持全市101个村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整合市级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全市29个村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村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夯实集体经济底盘。三是从全市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270个)遴选形成动态“百强村”榜单,营造实干争先、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
15.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党组书记参加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听取局属各单位相关情况汇报。党组扩大会每个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三是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有关要求,对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谈话提醒。
16.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襄阳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对分管领域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问题严重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针对二级单位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单位财务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三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
17.关于“警示教育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襄阳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问题严重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制定《一案一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征订《职务犯罪101个罪名漫画解读》《2024年度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进行学习,学习《襄阳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典型案例》,对2022年来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在全系统进行典型案例通报学习,按照要求对违纪违法人员开展“一案一教育”。
18.关于“市植保站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市直农业农村系统无公函接待问题。二是出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的通知》,市植物保护站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联系业务派出单位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和审核力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19.关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差旅费等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市直农业农村系统报销不规范问题。二是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20.关于“往来资金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核查近年来产生的往来款项,按照“全面摸底,逐笔核查,分类处理,逐步消化,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往来款核销台账。二是分类推进核销,对单位已合并、企业已依法破产的借款,核实无法收回的,经党组研究后做下账处理;经核实可以收回的,积极推进还款。市植物保护站及时处理往来账资金,对符合核销要求的按程序核销并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对可以收回的项目进行追索;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符合要求的坏账按程序核销并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21.关于“报销手续不全,附件资料不齐等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欠缺的报销材料。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大财务审核力度,避免手续不全等问题报销再次发生。市农业科学院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500元以下小额支出报销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进行明确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对混用资金已做调整记账处理。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的通知》,严格按预算规定支出各项费用,杜绝挪用专项经费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科学编制预算,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预算编制了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人力资源服务费(劳务费)等,并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3.关于“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登记入账国有固定资产。铁佛寺路门面及住宅列入市政府拆迁区域,2024年12月已按名义价值登记固定资产账。2023年机关采购的办公桌、办公沙发、文件柜等资产已清理登记入账。二是规范局属经营性房产招租程序。截至目前,50宗房产已有40宗公开招租,10宗由于涉及房屋拆迁等原因收回暂不出租。
24.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襄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等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加深对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实务操作的理解和认识。二是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2024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就选取优质招标代理机构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遴选,最终审定17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公司,为市农业农村局小额采购提供代理服务。
25.关于“干部教育监管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纪学习教育任务清单》,落实每月支部主题党日“三个一”活动(传达一个典型案例、学一条党纪法规、安排一名党员谈体会),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二是针对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家属廉政告知书),推动清廉家风蔚然成风。三是持续打造廉洁文化,围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法规、纠治“四风”问题等内容,组织各党组织积极申报廉政教育精品课程。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全覆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二是规范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7.关于“‘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全覆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二是规范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8.关于“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的通知》,完善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2024年,7名党组成员均已到联系点或所在党支部讲了至少1次党课。
29.关于“指导基层党支部换届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下发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函,对党组织换届选举请示上报、人选确定、选举流程、讨论批复等程序步骤进行分析提醒,指导各支部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要求。2024年,共下发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函3份、电话提醒8次。二是印发《市直农业系统“红旗党支部”选树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摸清底数、定期督促、培训指导、压实责任等方式,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落实落细。
30.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任机关三个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全面做好支部活动日常管理。二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要求,严肃组织生活程序,做好学习、批评及相互批评等工作环节。
3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欠缺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信息,对时任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对照《发展党员资料审查内容清单》,规范填写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完成2024年上级下达发展2名党员的任务,党员发展程序规范、资料完备。
32.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在企业兼职自查排查,严格审核。二是按市审计局要求实现财务并账和协会财务审计。目前,协会已与市农业科学院全面脱钩。
33.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的规定》,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特别是严格规范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干部兼职审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的兼职人员,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其绝不获取薪酬或变相接受物品礼金等相关有偿服务。
34.关于“2022年审计指出的问题2023年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的通知》《襄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预算安排方案》,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项目资金执行,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理,继续盯紧盯牢、紧抓不放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找问题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完善一方面的制度体系,坚决从根子上堵塞漏洞。
(三)坚持统筹兼顾,力推“三农”工作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为湖北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襄阳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0-3018541;邮政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71号;电子邮箱:823701481@qq.com。
中共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