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81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13-02-27 | ||
| 标题: | 市农委201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 ||||
| 文号: | 襄农函【2013】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委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为市农委机关广泛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做好201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任务
今年我市两会开的比较早,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时间也较往年早,我委共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5件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2件提案。对照建议、提案的内容和单位(科室)的工作职责,按照所涉问题的类别,本着不交叉、不重复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见附件),落实到责任领导,落实到承办人。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襄阳市农业委员会201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李光河 市委农工委书记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黄耀清 市农委副主任 市委农工委委员
余 涛 市委农工委委员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郝福新 市委农工委委员 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龚锡强 市农委副主任 市委农工委委员
曹建东 市农委副主任
雷运江 市农委副主任 市委农工委委员
陈家忠 市委农工委委员 农机办主任
李宇江 市委农工委委员 农经办主任
柯进军 市委农工委委员
耿新强 市农委总农艺师 市委农工委委员
李明山 市农委总经济师 市委农工委委员
成员:由各职能科室、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我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案由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具体承办,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市农委副主任黄耀清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万里同志做好办公室协调落实的具体工作。
三、办理程序
(一)1月30日,市人大(市政府督察室)、政协开会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交办。
(二)2月28日前,委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各单位的意见后,将不属农委职责的建议、提案办理退办手续。对由我委办理的建议、提案,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
(三)3月10日前,委办公室研究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各单位组织实施。
(四)各承办单位在接到建议、提案的3个月内,即6月20日前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牵头,约见或走访代表、委员,摸清建议、提案的实质要求,找准办理工作的切入点。
2、调查研究阶段。根据建议、提案案由和听取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形成回复的基本思路,报分管领导审定。
3、征求意见阶段。根据讨论通过的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形成办理回复函,由承办单位负责人送代表、委员,听取对回复函的意见和建议。
4、回复落实阶段。再次回访代表、委员,及时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对符合条件的,在回复的基础上抓紧落实;对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并形成最终回复意见,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到委办公室汇总整理。
(五)6月30日前,经委主要领导签发后,委办公室将书面答复报送代表、委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7月上旬,根据代表、委员的反馈情况,对市农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形成办理工作总结材料并及时上报。
四、办理要求
(一)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在交办安排、调查研究、协调处理、走访协商、审核答复等环节上把好关,每个阶段听取一次办理情况汇报,必要时深入基层督促、协调,办公室跟踪每个阶段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随时掌握办理进度。
(二)承办单位要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的“时效”观念。承办科室、单位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针对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找准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力争实现承办工作三个百分百,即办复率100%,面商率100%,满意或基本满意率100%。
(三)承办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对内加强沟通联系,做到工作上不因业务交叉而相互推诿,不因意见分歧相互扯皮;对外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工作,协力解决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对每件建议、提案要建好工作台账,每月25日后向办公室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共同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面对面协商”制度。虽然办理时间紧、任务重,但仍要把“面商”、“约见”作为必要环节,贯穿于整个办理过程之中。期间,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都做到与代表、委员进行见面,详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书面材料不能充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反馈拟答复的思路和大致内容。对有些建议、提案中一次见面不能解决问题的,就采取多次“面对面协商”,直至问题解决,以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
(五)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案由,对具备条件的建议、提案要提早办结,对条件不够成熟的要创造条件办结,对暂时不能办结的要做好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同时,认真抓好答复后的措施落实跟踪工作,对已答复承诺但尚未落实的事项,逐项抓落实,以取信于代表、委员,并通过相应的渠道和途径及时进行反馈。